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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3月份认定非正常户公告

2026-04-02

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3月份认定非正常户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城区税务分局 所辖纳税户: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<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> 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6 号)第四十条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8 号)第三条的规定,满洲里市娇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,我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后,逾期仍未改正,经实地检查,现已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。因其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,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,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202 6 年 3 月份认定非正常户名单

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城区税务分局

202 6 年 4 月 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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